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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用类品目及部门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指引

作者:时间:2021-04-13点击数:

一、通用类品目采购相关事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2021年通用类品目及采购方式变化如下:

(一)移出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的情况

202111日起,交换机、通用照相机、速印机、电冰箱、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通用摄像机、硒鼓粉盒、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和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移出政府集中采购品目。

(二)新增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的情况

202111日起,基础软件(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信息安全软件(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包括基础和平台类安全软件、数据安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全软件、安全测试评估软件、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支撑软件、安全管理软件等)、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不间断电源(UPS)、互联网接入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管理。

(三)保留的政府集中采购品目情况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服务器、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乘用车、客车、电梯、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办公家具、复印纸、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仍保留在2021年的政府集中采购品目中。

对于需要购置政府集中采购品目中相关产品的用户,可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gpmall-web/#/index)中的集采商城定点集市查找商品及商家,并填报采购申请,按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批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其中对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原则上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在能够满足办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不得故意规避批量集中采购。确有特殊要求或者紧急采购需要的,各用户可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实际情况及购置理由,用户单位盖章后提交至资产处审核后交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经向省财厅备案后可以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部门协议采购相关事项

根据《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装备函【2016】11号)的有关规定,2020-2021年度广东省属高校和中职学校教学专用仪器、体育器材、教学乐器、教学家具、图书馆电子资源(中文电子资源和外文电子资源)、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处置服务,实行部门协议供货。具体可在广东省教育部门协议采购电子管理系统(https://gdegp.gdedu.gov.cn:8093/Program/Main/Index.aspx)查询教育部门协议供货产品,填报采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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