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
11
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3)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环镇西路155号
1.2.3
工程范围:1、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
11
栋),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
58000平方米,地下7000平方米),地上
6层,地下1层,按4人
/间的学生宿舍进行规划设计,估计提供6100个学生床位;
2、1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3),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2层。合计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地证[2008]272号、 穗规批
[2010]304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019-440111-83-03-031773)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6886.6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3016.16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包括:
(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和超前钻(如有)
],
工程物探,工程测量等。
(
2)设计工作:
1
)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包括建筑物布置、道路交通、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综合管线平衡设计等方面
2
)方案的设计(含局部地块修详规平面调整设计)、修改和完善,图纸深度满足报建图纸的要求。初步设计、修改和完善、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图纸设计深度满足审查要求(若需要)。
3
)本项目主体所有施工图设计及室外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①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基坑支护等);
②强电设计(含永久供电等):备用电源系统、动力供电系统、室内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其它本项目需要的强电系统(室外接电点由学校指定)、弱电设计;
③建筑智能化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BA)、安保监视系统、有线电视与广播音响系统和其它本项目需要的弱电系统;
④给排水设计:建筑室内外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室外给、排水口由学校指定);
⑤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设计、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设计、通风与空调的分区管理设计;
⑥消防设计;
⑦装饰装修设计;
⑧室外道路、园林景观设计及标标识系统;
⑨人防工程设计;
⑩节能、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及以上)、海绵城市设计。提供外立面(最少二个方向)效果图,室内重要部位效果图等。
⑾食堂配套燃气设计。
4
)合同约定的其他设计工作。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20 年
8
月,竣工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如施工期有所调整的,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3.8条。
1.4.2 国内
申请人须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证书:
(1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资质
。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
)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
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符合招标文件附录
3
的要求。
1.4.8 信誉要求: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未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
2019
日至2019
日的上午9:00
~16:00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485.75
万元,其中①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4万元;②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01.7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研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估算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
1.
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签订设计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设计方案文件(含室外市政配套设计,设计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和效果图电子版和一套纸质版)。设计方案待学校确定后,进入报建图设计,
7
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报建图(含局部地块修详规平面调整的修详通
)。设计方案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相关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文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4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我校,设计单位要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并完成各项修改和完善设计工作,设计单位收到审查意见后须在
7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并予以回复;经审查定案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正式施工图,并配合编制工程造价单位完成控制价的编制;工程控制价完成备案后,
7个日历日内将施工图一式10套提交发包人。下达初步设计
(含概算)任务后(若需要)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交提交。消防、人防、卫生防疫、测量、基坑审查等项目报建,按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图纸。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具体
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40
个日历日
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具体
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中标人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
投标人自行
<spanstyle ="mso-bidi-font-size:10.5pt;line-height:150%;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 new="">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查询
统一购买
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spanstyle ="mso-bidi-font-size:10.5pt;line-height:150%;font-family:宋体;mso-ascii-font-family:'times=" " new="">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联系人:林工
电话: 020-87554618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7号
1.9.8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9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10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报名)后,放弃投标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将此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招标人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拒绝其参与本招标人的类似项目的投标。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293
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
157
号南骏中心301-303室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7554018
87554618
1.11.4
传真号码:020-87554028
1.11.5电子
邮
箱
:tender@gd.gov.cn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二楼
1.13.3
电话号码:020-86210407
1.13.4
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
/
附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规划许可证.pdf
1项目招标公告.doc
2项目招标文件.doc
资金来源证明.pdf
批复文件.pdf
招标代理单位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勘察设计项目资料的说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